第18章 稍安勿躁(1 / 2)

挟恩以报 斯人有疾 1063 字 8天前

凡京官外放,皆定凭限。

《大豊职制律》有载:两千里内,三十日;三千里内,四十五日;以上虽远,不过六十日。

途中不得枉稽程,无故逾期,一日笞四十,三日加一等,重者罚俸革职。

京都至扬州,一千九百余里。告身上明示,腊月初五前须到任。

途中横生枝节,已多耽搁。

曾越立在窗前,目光眺在远。

双奴与曹四娘压完豆腐屋,他斟了杯茶递过去。

“累幺?”替她拭去额间的细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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