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首相”最初被用来形容专制君主的首席大臣,也用来指国王的走狗。
像罗伯特。
沃波尔、乔治。
格伦维尔和诺斯伯爵都
烈抗议自己被称为首相。
1937年议会通过《国王的大臣法》后,“首相”这个称号被正式定
来,同时首相兼任第一财政大臣的职务。
但是很长一段时间内,人们习惯用第一财政大臣的称号胜于首相的称号。
在君主立宪制
,首相多为国会多数党的党魁或多数派的首领。
在君主独裁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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